集团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淄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根据《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及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工作安排,集团将于近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各工作委员会及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牵头单位申报与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各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申报条件
1. 热心和关注职业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牵头组织集团专业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与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开展;
2. 在上述行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且工作成效突出;
3. 有政策水平,有发展思路,有组织能力,能识大体,顾大局,热爱集团工作,能团结集团内各院校、各行业企业,共谋集团发展;
4. 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原则上由集团成员院校担任。
二、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 集团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委员和顾问若干名,邀请集团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院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专业权威人士担任;
2. 热心和关注职业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参与集团专业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与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开展;
3. 在上述行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
三、集团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牵头单位申报条件
1. 热心和关注职业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牵头组织集团相关专业(群)建设分会工作的开展;
2. 在本专业(群)领域内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专业建设水平高,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3. 集团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牵头单位原则上由集团成员院校担任。
四、集团各专业(群)建设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 集团各专业(群)建设分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专业(群)建设分会委员原则上由本行业领域内专业带头人、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技术骨干等组成,其中,50%以上的委员应来自行业、企业;
2. 热心和关注职业教育事业,愿意指导、参与本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调整的建议、意见,能出席有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3.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及相关经验;
4.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有关说明
1. 淄博职业教育集团本次拟增设4个工作委员会和16个专业(群)建设分会,请集团各成员单位于2016年7月8日至8月31日,组织本单位填报淄博职业教育集团各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申请表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牵头单位申请表,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填报淄博职业教育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各专业(群)建设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并于9月5日之前将填好后的申请表与推荐表发送至zbzj2340089@126.com。
2. 集团秘书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提出担任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牵头单位及委员建议名单。
3. 集团将适时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会议,审议确定拟任职集团各机构牵头单位及委员人选,颁发聘书并任命、公示。
4. 此次推荐工作事关集团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推荐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5.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田志慧:0533—2820089/13793349699
张 泽:0533—2340089/13573345999
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