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1286太阳成集团食源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4-01-04 15:12 | 发文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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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院饮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工作,做好学校食品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最大程度减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旦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食源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疑似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组 长:孙启友 副组长:李厚永、耿玉河、鹿颖 成 员:宋传国、刘晓麟、杨晓忠、郑家刚、乔华、吕红钢 下设四个工作组。 1.报告组 组 长:宋传国 副组长:娄和忠 成 员:后勤服务管理处饮食管理科相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周村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大学城市场监管局等主管部门电话报告事件情况。 (2)负责起草事件处置工作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2.救护组 组 长:杨晓忠 副组长:郑家刚、乔华 成 员:校医院、学生工作处、工会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第一时间护送疑似中毒者到医院救治。 (2)负责康复期病患师生治疗陪护工作。 3.现场组 组 长:刘晓麟 副组长:宋传国、杨晓忠、郑家刚、乔华 成 员: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处、校医院、学生工作处、工会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第一时间保护餐厅现场。 (2)负责配合疾控部门开展事件调查、留样食品检验等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病患师生及其家长、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4)负责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等善后处置工作。 4.舆情组 组 长:鹿颖 副组长:吕红钢、郑家刚、乔华 成 员: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工会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网络等舆情监控工作。 (2)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及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及工作分工 1.及时报告。由报告工作组负责。 (1)学院内学生、教职员工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师生所在系院、处室、餐厅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学院食源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止所在餐厅的生产经营活动。 (3)报告工作组于1小时内向大学城市场监管局、淄博市教育工委、周村区卫健委等主管部门报告。若怀疑投毒,同时向学苑派出所报告。 报告内容:疑似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4)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事态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2.及时送医。由救护工作组负责。 (1)迅速组织力量,以最快速度,配合医务人员对疑似中毒人员进行应急对症处理,或将中毒人员送校医院或分散送附近医院进行救治,重症者可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求助。 (2)组织师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部门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3.保护现场,配合调查。由现场工作组负责。 (1)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2)保留病患师生吃剩的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以及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以便于采样检验。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4)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做好病患师生及其家长、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6)现场调查结束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等善后处置工作。 4.控制舆情。由舆情工作组负责。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进行网络舆情监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家属来校探视,配合现场工作组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件发生后,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做好新闻媒体接待工作,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发布事件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责任追究 查明食物中毒发生原因后,对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事件处置过程中瞒报、谎报、缓报的以及处置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责任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五、总结教训 事件处置结束后,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2348555,2828000 后勤服务管理处:2828516 后勤服务管理处饮食管理科:2828133 保卫处:2347110 校医院:2341155 学生工作处:2828808 工会:2342021 宣传统战部:2828616 淄博市教育工委:3171313 周村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6419758 周村区卫健委:6195262 周村区疾控中心:6169537 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大学城分局:6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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