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2-09-16 09:59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下发《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要求》(附件1)。现组织2020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条件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

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

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

3)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有证明材料)。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二、结项程序

自课题研究时限期满30日内,课题负责人应当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课题结项申请。最终研究成果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和课题办审核后,方可结项。

具体结项程序如下:

1.申请课题结项。课题负责人提出课题鉴定申请,提出课题鉴定组专家成员名单。每项课题的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鉴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课题鉴定组组长不能由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专家担任;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不少于2人;鉴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请于923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吴巧婉平台邮箱。

2.确定鉴定专家。课题办审核同意鉴定申请后,下发《课题鉴定组成员名单》和《课题鉴定函》。

3.组织课题成果鉴定。课题组将课题研究成果、《课题鉴定函》、《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鉴定意见表》(见附件3)送每位鉴定专家。每位鉴定专家认真审阅课题研究成果并在《课题鉴定意见表》上填写鉴定意见。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各位专家意见,形成综合鉴定意见,填写《结项鉴定书》(见附件4)一式3份。

4.材料报送。专家鉴定后,提交课题结项材料和每位专家的鉴定意见表。课题结项材料包括:《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审核盖章,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一式3份);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如为研究报告,需按附件5格式要求打印,一式3份);阶段性研究成果(需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3份);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3份)。

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报送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存放于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注明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姓名、课题编号,发送至吴巧婉平台邮箱。

5.最终结项。课题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课题结项材料,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由课题办颁发结项证书。

三、其他事项

1.2019年开始,人文课题的结项时间都是不超过2年,往年尚未结项课题,今年一起结项。

2.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研究时限期满2个月前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6),经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审核盖章后,报课题办审批。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1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需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78),由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审核盖章后,报课题办审批。

4.未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不予结项。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修改完善,并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吴巧婉  电话:2348228 移动电话:15588632011

地址:北区立德楼619


附件: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要求

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3.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鉴定意见表

4.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

5.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排版打印格式

6.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7.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申请表

8.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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