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2-07-08 13:50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附件2)规定,现就我院承担的相关课题结项鉴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到期未结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

二、结项方法

(一)2020年(含)以前未结项的课题结项按照老办法结项。详情请参照平台2021年11月3日《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二)2021年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立项的课题通过该系统进行结项。

1.课题负责人需登录网站“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按要求填写完成课题鉴定结项材料。

2.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鉴定需上传网站。

三、材料提交时间

(一)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项的课题

请于3月11日前把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一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稿和《汇总表》(附件6-8)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课题类型(艺术重点/艺术专项/传统文化与经济)结题”。

(二)2021年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立项的课题

请于3月11日前通过网站完成结项材料申报并提交。同时将电子《汇总表》(附件6-8)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无需缴纳结项鉴定费。

(二)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为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第三方评价,对成果进行鉴定、验收所需800元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列支(已缴费并收到立项通知书的无需再缴费)。

1.课题负责人将结项鉴定费缴纳完毕,山东省青少年研究院将根据缴纳的先后发放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汇款后将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发送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邮箱cn_qsn@163.com,说明汇款人、汇款事由、联系电话、邮箱。)

2.我校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0493224191F

3.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开户银行代码:102451011095

账号:1602 1109 1900 0007 789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076188  66669767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

2.《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

4.《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需鉴定专家组长填写鉴定结项意见)》

5.《“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报书(需鉴定专家组长填写结项意见)》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7.《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8.《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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