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12-17 16:01 发文机构: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附件1)规定,现就我院承担的全省艺术科学课题结项鉴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

二、结项说明

1.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结项鉴定申请表(附件2)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工作总结

(5)研究报告

(6)成果附件

(7)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附件3)

2.以上材料按照《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附件4)顺序装订成册。

3.请各课题组于11月15日前把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一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同时将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稿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5)发办公平台唐莉莉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此次结项课题如有延期等事项变更,需提交申请(见附件6,装订至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前)。

4.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联系人:唐莉莉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2.《结项鉴定申请表》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须鉴定专家签字)》

4.《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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