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8-04-27 15:01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文化厅鲁文教〔2018〕6号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动文化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基础应用研究,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 二、申报领域 文化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公共文化科技服务、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与演艺科技、新兴文化业态培育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市场科技监管、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文化科技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文化科技人才培养等。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基础应用研究必需的实验设施和工作条件; 2.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文化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具有承担省部以上重大文化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 3.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资产和知识成果等产权关系明晰; 5.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6.依托单位能够保证建成后实验室的配套建设及日常运行。 四、申报要求 1.实验室名称能体现研究方向,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宽泛。实验室研究方向要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运行管理规范。 2.具备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和要求的科研实体,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1),同时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2)。 3.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办公平台科技与规划发展处温玮邮箱;经初审确认合格后,打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科。 联系人:温玮 联系方式: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2.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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