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8-04-27 14:58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本年度共设20个类别的研究专项。 (1)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专项、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专项、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会计专项、外语专项和金融专项等10个专项,分配我院申报指标共3项。 (2)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分配我院申报指标为2项。 (3)社会科学普及专项,分配我院申报指标为2项。 (4)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财政研究专项、齐鲁文化人才专项、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旅游发展研究专项和审判研究选题等8个专项,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2.请申报者认真阅读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项目申报要以《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为依据。 二、申报要求 1.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走在前列进程中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时代性、针对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对有指标限制的项目,如申报数量超出推荐指标,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质量择优推荐报送。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2018年4月19日)。(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3)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4)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由各设立项目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资助。申报者应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结合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附件4、5,A4纸单面打印各1份)。 2.《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6)1份。 四、其他事项 1.请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14日10点前将申报材料交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稿(活页的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命名)发办公系统邓晶晶邮箱。 2.收到推荐通知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1、22日登录“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进行网上申报。科研科将于5月23日进行网上审核。 3.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24日10点前将从申报评审系统导出的《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6份)和《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份)报送至科研科。 联系人:邓晶晶 联系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省申报通知 2.课题指南 3.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5.活页 6.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