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院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18-04-09 16:07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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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院科研潜力和培育新的科研增长点,同时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奠定良好基础,根据《tyc1286太阳成集团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7〕12号)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度院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院级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两类。

(二)自然科学类:重点资助面向区域重点发展产业,提高专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人文社科类:重点资助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研究、技艺传承创新研究项目。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20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二)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项目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该项目的条件。

2.负责人原则上限45岁(含)以下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3.负责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院级项目,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

4.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5.负责人所承担的院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由于主观原因致使科研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同一申请人3年(含)内只能立项资助一次。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研究时限

院级科研计划项目每两年申报立项一次,研究时限为2年。

五、项目经费

为解决科研支出大幅增长制约项目研究的问题,学院适当增加了资助经费,对自然科学类项目给予经费资助1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给予经费资助0.6万元。经费使用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申报

(一)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自然科学项目申报书》或《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2),打印一式2份,交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院批准后,发文公布。

七、结项验收

(一)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自然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或《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4),并汇总以下结项材料: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书、研究(技术)报告、成果附件等。

(二)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将予以撤销立项。

(三)结项验收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验收意见由学院聘请5-7名专家组成结项验收委员会集体评定、签署。

(四)项目评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学院只对合格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不合格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且不报销项目相关费用。

八、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5月22日前将《tyc1286太阳成集团自然科学项目申报书》或《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1份)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办公系统范苗苗邮箱。

联系人:范苗苗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

1.tyc1286太阳成集团自然科学项目申报书

2.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3.tyc1286太阳成集团自然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

4.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

5.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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