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18-03-07 14:36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现就我院承担的全省艺术科学课题结项鉴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7年(含)以前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课题。

二、结项说明

1.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整理汇总结题材料,并填写《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结项用表及材料格式见附件1、2)。

2.课题结项鉴定可采用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3.各课题组于3月15日前将《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签字后)、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各一式3份交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稿发办公系统邓晶晶邮箱。此次结项课题如有延期等事项变更,需提交申请(见附件3,装订至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前)。

联系人:邓晶晶    电话:234822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附件:1.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鉴定材料格式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8年3月6日

版权所有:tyc1286太阳成集团 技术支持与维护tyc1286太阳成集团数据与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