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明,1957年2月3日,山东临淄人,tyc1286太阳成集团稷下研究院兼职副院长,原淄博市文物局副局长,淄博市博物馆副馆长。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研究馆员,兼任中国殷商学会副秘书长,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考古学会、中国博物馆学会、中国钱币学会、中国陶瓷研究会、中国孙子与齐文化研究会会员,淄博市文物博物馆学会、淄博市钱币学会、淄博市收藏家协会副会长。
在淄博长期从事文物考古发掘、研究和保护、管理工作,曾主持了全市文物普查及辛店电厂北朝崔氏墓地、张店热电厂东汉墓葬、博山大街古瓷窑址、桓台史家遗址、沂源西鱼台遗址和西周墓葬、淄川北沈马遗址的发掘工作。参与了“淄博市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办法”法规制定,淄博市文物分布图的绘制和全市重大文博单位建设的规划论证等工作。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对淄博地方文化有所研究,尤其是在齐文化、淄博陶瓷、钱币学、博物馆学和文物鉴赏学诸方面多有创获。历年编辑出版的专著有《齐文化丛书·考古卷》《夏商周文明研究》《齐币图释》《齐国货币研究》《齐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锡光藏灯》《淄川考古》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撰写的论著多次获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学会奖,其中《齐明刀的考古发现与研究》于1998年获中国钱币学界最高学术成果奖——金泉奖,《齐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荣获2005年淄博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由于研究成果突出,1993年被破格晋升为副研究馆员,2000年4月被国家文物局确认为“考古发掘领队资格”,2002年8月晋升为研究馆员。1998年5月被评为第三届“淄博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005年被评为“全市十佳社科理论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