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女,一九六五年出生,教授,高级营销师,市场营销专业带头人。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烈事业心和良好的思想素质,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本人长期从市场营销、经济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从教二十四年来,主要讲授“市场营销学”、“经济法”、“营销法律实务”等课程。教学考核优良,深得同行及学生的好评。
在教学工作之余,本人积极从事教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及专业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教以来,在《商场现代化》、《江苏商论》、《中国市场》等杂志上发表教学及专业研究论文二十余篇。主编了《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营销法律实务》(石油大学出版社)、《电子商务法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等教材八本。主持、参与省市级研究课题《关于如何保障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研究》、《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健设研究》等十余项。
本人先后被授予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第二届十佳师德标兵,淄博市优秀教师,淄博市高校工委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有多项教学成果获学校奖励。同时也是省级市场营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并担任国家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学》的主讲教师,参与大学资源共享课《市场营销》的建设工作,还是《经济法》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