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通过)
为全面做好对外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加强对外国文教专家的安全管理,确保外国文教专家来我院能安心工作和生活,我院现制订以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院工作人员:
1、及时向外国文教专家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外政策以及学院的教学、办学特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
2、鼓励我院师生同外国文教专家进行正常交往。在与外国文教专家的日常交往中,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遵守外事纪律,做到不卑不亢,同时要注意仪表、言行文明,讲究礼貌。
3、我院师生、员工不得私自邀请外国文教专家外出旅游、参观,如确有必要,应先向院外事办请示,并提供详细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数、住宿地点等),获准许后方可通知外国文教专家,否则一切后果由邀请人负责。
4、其他部门或学生会邀请外国文教专家参加任何活动须事先与院外事办联系,并进行登记。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对活动计划不清,组织不善者,院外办不予安排。
5、学院设有足够的卫生员和安全值班室,确保外国专家公寓的安全和卫生,同时建立健全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
6、院外办是学院负责外国专家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外国专家的教学工作、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外国专家任职期间如遇到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请院外事办帮助解决。
二、外国文教专家:
1、外国专家来到我院后,首先应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同时了解我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办学特色、专业设置等。
2、来我院任教的外国专家应执行专家同有关组织所签订的协议,同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到达一周前,外事办公室要将名单及有关情况通报保卫处,到达后将《外国居留申请表》、《住宿登记表》及申请手续的影印送交保卫处。
3、外国专家自行外出须经院外办同意,同时留下联络方式,否则后果自负。外国专家自行外出费用自理。
4、外国专家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旅行,一定要带好自己的证件(护照、居留证、工作证件等)如因未带有关证件而产生麻烦,应有本人负责。同时外出旅行因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以免丢失。如有丢失应立即向院外事办公室联系,以便帮助查找、补办。
5、谨请外国专家遵守外事公寓管理规定,未经外事办公室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留宿他人,对私自留宿他人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不服从管理或造成后果,保卫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谨请外国专家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对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者,院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
7、谨请外国专家随手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现金。注意防火,防盗安全。